8-04-2009 特别报道 阿富汗:援助战伤者 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之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开始在巴基斯坦向阿富汗战伤者提供外科医疗援助。自1987年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喀布尔设立代表处,一直努力为阿富汗全国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中立且独立的支持,并照顾冲突受害者。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作用
根据1949年《日内瓦公约》缔约国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使命,该组织与政府、武器携带者和民间社会合作,预防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保护并援助武装冲突的所有受害者。创建于1863年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公正、中立、独立的人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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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大哈的米尔韦斯医院,重症监护室。一个受枪伤的男人正在接受治疗。
国际人道法是出于人道原因旨在努力限制武装冲突后果的一系列规则。它保护没有参与或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并限制作战方法和手段。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援助的武装冲突受害者包括哪些人?他们是没有或不再直接参与敌对行动的所有人,主要包括平民和受伤或被俘的战斗员。国际人道法明确规定这些人受到保护,禁止攻击他们,还要求采取特定行动来援助他们。《日内瓦公约》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冲突各方无法为战争受难者提供援助时实施援助的职责。 促进对战伤者和“医疗任务”的尊重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阿富汗冲突各方开展对话,努力使其了解对伤者应尽的义务,无论伤者是敌方战斗员还是平民。国际人道法要求阿富汗安全部队、国际部队和武装反对派无论何时遇到受伤的战斗员或平民都要对其提供医疗援助,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政治派别。国际人道法严禁杀害那些已不再参与敌对行动的受伤战斗员。 同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推动各武装部队对医疗任务的尊重。“医疗任务”一般是指专为援助急需医疗救护之人所开展的一切活动,主要是对其实施急救并将其送往医院。近年来,在阿富汗,大量医务人员在开展医务活动时遭到杀害、逮捕、绑架和骚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此依然极为关注,并呼吁所有交战方按照《日内瓦公约》的要求(见下文相关公约条款)尊重医务人员的不可侵犯性。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帮助危难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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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大哈的米尔韦斯医院。一个小男孩正在接受治疗,他被自家附近找到的一个爆炸装置炸成重伤。
支持政府医疗机构 数年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直在为公共卫生部的各家医院提供紧急外科用品以应对轰炸及其他造成大规模杀伤的事件。该组织还为阿富汗安全部队提供急救包并开设急救培训课程。 战伤者、医疗任务与国际人道法
对象
根据日内瓦四公约共同第三条的规定,“不实际参加战事之人员”——包括受伤战斗员——应予以人道待遇,不得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或信仰而加以不利区别。禁止对他们实施任何形式的暴力或虐待(共同第三条中明确列出了所禁止的行为) 内容 根据共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伤者、病者应予以收集与照顾。”这是冲突各方应尽的义务,该规定适用于所有伤者和病者,无论其身份或立场,即无论他们为哪一方作战。 方式 必须记住,在阿富汗冲突这样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禁止袭击受伤或生病的战斗员,但并不禁止逮捕他们或(一旦其身体状况允许)将其拘留并依据该国刑法来审判他们。这也适用于向战伤患者提供医疗援助的人:国际人道法保护他们不受攻击,但并不能防止他们因违反国内法律而遭到逮捕和审判。 在此情形下,关键要注意的是为受伤或患病战斗员提供医疗援助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当然更不违反国际人道法。相反,国际人道法还要求人们给予此类援助。不能仅仅由于为“敌方”提供医疗援助而逮捕某人。事实上,习惯国际人道法禁止因开展符合医德的医疗任务而对某人施加惩罚。 在政府医疗服务无法覆盖的地区援助伤者和病者 一旦出现大量伤亡,为受伤武装反对派战士和住在受冲突影响地区的平民提供救治的医务工作者就会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求助。如同对待政府卫生机构一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根据其中立、独立的身份以及援助武装冲突受害者的职责,也会为他们提供医疗物资和用品来应对其需求。虽然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并不确切知道这些武装反对团体的医务工作者在阿富汗哪些地区提供这些医疗服务,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会坚持审核那些向该组织求助并为伤者提供救护之人的医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