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通过《日内瓦公约》的第一和第二附加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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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缔约国采纳议定书是为了使国际人道法更加完整,更具有普遍性,并更适用于现代冲突。
1949年《日内瓦公约》极大地改善了对冲突受难者的法律保护。然而,《日内瓦公约》在本质上适用于国际性冲突----国家间的战争。四部《日内瓦公约》中只有共同第3条适用于国内冲突;这一条款的通过本身就是一大进步,但是此条款中包含的规则主要是一般性的。
此外,大多数于1945年之后独立的国家从它们的前殖民国那里“继承”了《日内瓦公约》——《议定书》的通过,对这些国家而言,也是一次为发展国际人道法作贡献的机会。
为什么有两部议定书?
《第一议定书》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而《第二议定书》则适用于包括内战在内的非国际性武装冲突。
区分这两种局势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各缔约国不会在两种情况下给予同等程度的法律保护。
2005年,《日内瓦公约》第三附加议定书获得通过,确立了一个与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具有同等地位的新标志红水晶。
附加议定书是什么?
在现代战争中,平民所受的苦难最为深重。
认识到这一点,世界各国政府于1977年通过了国际法的新规定,以加强战时对平民的保护。这些规定被称作日内瓦公约第一和第二附加议定书,它们为作战方式设定了限制。它们是为了应对武装冲突性质的不断变化以及武器技术的发展而专门制定的。
这两个附加议定书的关键特点是区分平民和战斗员的义务。议定书指出武装冲突各方必须做到严格区分,并且任何一方都不能将平民作为攻击目标。交战方还必须区分民用物体(如平民住宅和礼拜场所)及军事目标。
议定书为何重要?
战争中,平民所受的苦难最为深重。
家庭离散,房屋被毁,缺水少粮,学校关闭,人员伤亡,生活支离破碎。
第一和第二附加议定书表明平民应免受冲突的恶劣影响。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及国际社会为更好地保护平民所做出努力的漫长历程中,它们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
《第一附加议定书》制定了作战规则。战斗员必须在选择武器和作战方法上,采取一切可行的预防措施,以避免附带造成的人员生命损失、平民受伤害以及民用物体受损坏。该议定书还设立了比例原则,要求在攻击时平衡军事需要与人道需求。
《第二附加议定书》是首部专门保护受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或内战影响之人的国际条约。
这两部附加议定书还:
- 对所有医务人员、医疗单位及医务运输工具提供保护,以使平民在战时能接受医疗救护
- 要求交战各方寻找敌方失踪人员
- 加强了为平民提供食物、水和其它生存必需品的职责
它们如何提供保护?
两部附加议定书包括了专门为保护平民和战斗员订立的规则。
它们规定:
- 战斗员不得冒充平民
- 禁止不分皂白的攻击
- 禁止以散布恐怖为主要目的而实施的暴力或恐吓行为
- 不得摧毁对社区居民生存必不可少的物体
它们保护谁?
没有或不再参与武装冲突的人们应受到保护、尊重并获得人道待遇。这两部附加议定书规定:
- 所有伤者和病者(无论是平民还是军人)都必须不加区别地予以收集和照顾。
- 必须尊重和保护妇女及儿童,使其免受任何形式的非礼侵犯。
- 必须保护儿童和青少年免受战争影响。不得允许他们参与敌对行动。
- 因冲突而离散的家庭成员应当重聚,他们应能够交换个人消息,并且有权知道失踪亲属的命运。
战斗员也能得到保护吗?
战斗员也有权受到保护。
两部议定书规定:
- 给敌方造成的苦难不得超过为取得合理军事目标所必需的范围。
- 不得攻击丧失战斗力的战斗员。
- 在国际性武装冲突中,被俘战斗员必须被视为战俘,并且受《日内瓦公约》保护。
- 必须释放无法予以照顾的战俘。
议定书何时适用?
两部议定书适用于目前所有的武装冲突。
- 《第一附加议定书》关注国际性武装冲突,即发生在至少两国之间的冲突。
- 《第二附加议定书》则是首部专门适用于内战的国际条约,它对此类冲突中武力的使用设定了限制。
《日内瓦公约》的《第三附加议定书》于2005年获得通过,它采纳了一个新增标志——红水晶标志,与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具有平等地位。
议定书适用于何处?
《日内瓦公约》已经获得了全球所有国家的批准。
确保议定书也能获得和《日内瓦公约》一样的全球认可是很重要的。
显示《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缔约国的地图 - PDF 格式
哪些国家已经批准了第一和第二《附加议定书》?
《第一议定书》缔约国,
《第二议定书》缔约国
《日内瓦公约》的《第三附加议定书》
2005年,《第三附加议定书》获得通过,这个条约确立了一个与红十字和红新月标志具有同等地位的新增标志红水晶。
哪些国家已经批准了《第三附加议定书》?
《第三议定书》缔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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