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历史

自1863年创立以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唯一目标就是确保为武装冲突和暴力局势受难者提供保护和援助。该组织在世界各地直接开展行动,鼓励国际人道法的 发展并推动各国政府和所有武器携带者遵守国际人道法,通过这些举措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该组织的历史与人道行动的发展、《日内瓦公约》以及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息息相关。

创立

1863年2月,后来发展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五人委员会首次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五位委员中有一位当地人名叫亨利•杜南。他在1862年出版了一本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书《索尔费里诺回忆录》,呼吁在战时为伤兵提供更好的救护。

年 底,委员会召集各国政府代表,通过了杜南提出的建议,即成立各国救助团体为军队医疗服务提供支持。1864年8月,委员会游说各国政府通过了第一部《日内瓦公约》。这部公约规定无论受伤士兵属于哪一方,军队都有义务照顾他们,该公约还为医疗服务引入了一个统一的标志:白底红十字。

红十字国际 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进行协调。但随着交战各方对中立调解者的需求日益显著,该组织逐渐参与到一线行动中。在接下来的50年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扩展了自己 的工作,各国红会也逐个建立起来(1863年11月第一个国家红会在德国符腾堡州建立),并且规制海战的日内瓦公约也获得了通过。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年)

基于在其他冲突中开展工作的经验,一战刚一爆发,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在日内瓦设立了战俘情报中央事务所,帮助被俘士兵与其家人重建联系。

该组织继续开拓创新:这一时期,探视战俘的工作发展起来,该组织还对会造成极端伤害的武器的使用予以干预——1918年,该组织呼吁交战方放弃使用芥子气。同年,该组织在匈牙利首次探视了因政治原因而被关押的人。

各国红会也开展了前所未有的动员活动,志愿者们在战场上开展救护车医疗服务并在医院里照顾伤者。对许多国家的红十字会而言,这是他们发挥最大作用的时期。

1918-1939年

战 后,许多国家红会感到,在和平来临以及期待世界新秩序之时,红十字的角色必须转变。1919年,他们创立了红十字会联盟,意在将其作为红十字运动未来的协 调和支持机构。但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冲突凸显了对中立调解者的需求,并且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依然积极行动——在欧洲之外(埃塞俄比亚、南美、远东)和内战 中(特别是在西班牙)开展的工作越来越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游说各国政府于1929年通过了一部为战俘提供更多保护的新的《日内瓦公约》。尽管现代战争显然构成了更为广泛的威胁,但该组织未能及时促使各国通过保护平民的新公约,因而未能预防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暴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年)

二 战期间,为援助和保护各方受难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大幅扩大了行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红十字会联盟携手在世界各地为战俘和平民运送救援物资。红十字国际 委员会的代表们在世界各地探视战俘,并帮助在家人之间交换了数百万封红十字通信。战后多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仍在处理寻找失踪亲人消息的请求。

然 而,这一时期也见证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最惨痛的失败:该组织未能为大屠杀受害者和其他受迫害群体开展工作。由于缺乏特定的法律依据,受其传统程序束缚,以 及与瑞士领导集团的关系限制了其行动能力,该组织未能采取果断行动或大声疾呼。只有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作为个人在尽力挽救犹太人的生命。

1945年以来

自1945年以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继续敦促各国政府完善国际人道法并遵守该法。该组织努力应对20世纪下半叶的各种冲突(从1948年巴以冲突开始)的人道后果。

1949年,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倡议下,各国同意对已有的三部《日内瓦公约》(分别涉及战地伤者病者、海战受害者和战俘)进行修订,并增加了保护敌方控制下平民的第四部公约。《日内瓦公约》规定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武装冲突局势中的主要职责。

1977年,公约的两个议定书获得通过,《第一议定书》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第二议定书》适用于国内武装冲突——这是一个重大突破。两部议定书还制定了有关敌对行动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