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历程

自1863年创立以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致力于帮助、保护受武装冲突和其他暴力局势影响的民众,并为其提供人道援助。

以史为鉴

我们的历史与人道行动、日内瓦四公约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诞生息息相关。

自1863年创立以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唯一目标,就是确保武装冲突和暴力局势的受难者得到保护和援助。为此,委员会在世界各地直接开展行动,促进国际人道法的发展,并推动各国政府和所有武器携带者遵守国际人道法。

红十字的起源

1863年2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前身组织首次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议。该组织的五位创始成员中,有一位名叫亨利•杜南的当地人。他在1862年出版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索尔费里诺回忆录》,并在书中呼吁在战时为伤兵提供更好的救护。

年底,该委员会召集各国政府代表,通过了杜南的提议,即成立各国救济团体为军队医疗服务提供支持。1864年8月,委员会游说各国政府通过了最初的第一部《日内瓦公约》。这部公约规定,无论伤兵属于哪一方,军队都有义务予以照顾;该公约还为医疗服务引入了一个统一的标志:即白底红十字。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主要作用是进行协调。但随着交战各方对中立调解人的需求日渐凸显,委员会逐渐参与到一线行动中。

在接下来的50年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扩展了工作范围,各国红会也纷纷成立(1863年11月,第一个国家红会在德国符腾堡州建立);规制海战的《日内瓦公约》也获得了通过。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年~1918年)

基于我们在其他冲突中开展工作的经验,一战爆发之初,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就在日内瓦设立了国际战俘局,帮助被俘士兵与家人重建联系。

在此期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继续开拓创新:增加了探视战俘的次数,并开始对造成极端痛苦的武器的使用进行干预。1918年,我们公开呼吁交战方放弃使用芥子气。同年,我们在匈牙利首次探视了因政治原因被关押的人员。

一战期间,各国红会动员了大量志愿者,规模前所未有。他们在战场上成功地提供救护车医疗服务,并在医院里照顾伤者。在许多国家,这是我们的运动发挥最大作用的时期。

内战时期(1918年~1939年)

一战之后,随着和平来临,有望迎来世界新秩序,许多国家红会认为红十字的角色必须转变。1919年,他们创立了红十字会联盟,意在将其作为红十字运动未来的协调和支持机构。但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冲突和内战凸显了对中立调解人的需求,并且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依然积极行动——在欧洲之外(埃塞俄比亚、南美、远东),同时特别是在西班牙,开展的工作越来越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游说各国政府于1929年通过了一部为战俘提供更多保护的新日内瓦公约。尽管现代战争显然构成了更为广泛的威胁,尽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尽了最大努力,但各国仍未能及时通过保护平民的新公约,因而未能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暴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年~1945年)

二战期间,为援助和保护各方受难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大幅扩展了行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红十字会联盟携手在世界各地为战俘和平民运送救济物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代表们在世界各地探视战俘,并帮助在家人之间传递了数百万封红十字通信。战后多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仍在处理寻找失踪亲人消息的请求。

然而,这一时期也见证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最惨痛的失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未能为大屠杀受害者和其他受迫害群体开展相关工作。由于缺乏特定的法律依据、受制于其传统程序,并因与瑞士政府的关系而行动受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未能采取果断行动或公开发表意见。只有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以个人身份在尽力挽救犹太人的生命。

1945年以来

 

自1945年以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一直在敦促各国政府强化并遵守国际人道法。我们努力应对20世纪下半叶的各种冲突(从1948年巴以冲突开始)所造成的人道后果。

1949年,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倡议下,各国同意对已有的三部《日内瓦公约》(分别涉及战地伤者病者、海战受害者和战俘)进行修订,并增加了第四部日内瓦公约以保护敌方控制下的平民。四部《日内瓦公约》规定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武装冲突局势中的主要职责。

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的两个附加议定书获得通过,《第一附加议定书》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第二附加议定书》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这是一项重大突破。两部附加议定书还制定了有关敌对行动的规则。

主席寄语

Mirjana Spoljaric Egger

现在正是将战争法应被提升为政治优先事项的时刻。

米里亚娜·斯波利亚里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