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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归来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东亚地区代表处新闻官员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王新建大校、刘文辉上校的采访。

刘文辉上校与其他学员观摩瑞士军队的战地训练。
ICRC

刘文辉上校与其他学员观摩瑞士军队的战地训练。

今年8月6日,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瑞士军队在日内瓦联合举办了一期“规制军事行动的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来自欧洲、美洲、亚洲和中东等60个国家的高级军官出席了此次为期两周的活动。中国中央军委法制局王新建大校作为五位班长之一,总参办公厅刘文辉上校作为学员,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参加了此次研讨班。

日前,两位就此次研讨班的学习感受接受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驻东亚地区代表处新闻官员的采访。

问:参加此次研讨班之前与之后的感触是什么?

刘:以前对武装冲突法有一些基本了解,通过这次比较系统的学习,加深了对武装冲突法的理解,感触较多。首先,也可以说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感到武装冲突法或者说国际人道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人道思想,与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思想的精华及今日中国发展的思路基本吻合。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以民为本” “仁者爱人”“救世济民”等都体现了每个中国人内心深处的人道情怀。今日中国,对内求和谐社会,对外促和平发展,周边则和睦邻邦,完全是胸怀全球,着眼全人类的福祉来思考问题,体现的是至高无上的人道精神。第二就是进一步理解了武装冲突法调整的对象虽然是缔约国,但对武装力量的规制、制约是重中之重。还有一点就是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国际地位及在人道保护领域里的重要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王:通过这次研讨班活动,加深了我们对国际人道法的了解和对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认识,也使我们有机会和其他国家的军官交流看法、分享经验。这次经历对我从事的中国军队军事立法和相关法律事务工作会有很大的助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研讨班教官们的专业水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Geneva, Vernets military station. Senior Workshop on International Rules governing Military Operations (SWIR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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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制军事行动的国际规则高级研讨班学员集体合影。

问:请你具体谈谈武装冲突法的意义?

刘:武装冲突法对于保护救助战争中特定的人员和物体,控制战争的残酷性,减少人类遭受战争的痛苦,推动人类文明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问:那么武装冲突法在世界上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王:我个人认为,武装冲突法在当代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武装冲突法的发展落后于作战方法和手段的发展,不能完全适应不断变化的战争形态和作战样式的需要,难以有效规制武装冲突中的各种军事行动,尤其是现代战争与武装冲突的一些特点,比如,战场范围的无形、作战手段的无限、军地资源共享、军民系统兼容等,对武装冲突法的区分原则、比例(均衡)原则、限制原则等提出了挑战。二是武装冲突法的实施仍然缺少一个强有力的执行机制,如果严重违反武装冲突法的犯罪不能受到有效的惩罚,这对武装冲突法的地位和作用具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另外,国际社会对武装冲突法的实施能否严格坚持“法治原则”,不受政治因素的干扰,也有不少疑虑。

刘:武装冲突法面临的挑战一方面是如何适应新的现实对既有规则的完善和补充,另一方面,是如何加强执行和监督的力度,特别是统一执行的标准,从而进一步加强该法的公信力。

问:如何看待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

王:我十分赞赏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一个基本属性,即它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人道组织。人道主义是和平主义的三大原则之一,人道事业是世界和平事业的一个基石,对于促进世界和谐和维护世界和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联合国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它的基本使命是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有了和平才能发展,维护和平就要尽量减少仇恨,减少痛苦,尊重生命,尊重权利,消灭矛盾,促进和谐与了解。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工作恰恰是在这些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包括在武装冲突中站在中立、独立的立场上,使冲突各方都能接受,通过人道救助和协调工作,减少冲突中的暴力行为和生命伤害。比如,在最近的塔利班绑架韩国人质事件中,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作用就十分突出。我相信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解、和睦、和平,进而促进人类社会的文明程度方面将会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使命与我们中国政府倡导的“建立和谐世界,促进共同发展”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完全一致的。

问:武装冲突法对中国军队的现实意义?

刘: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国际交往日渐增多,中国军队对外军事交往也日益频繁,交往就必须学习并遵守交往的规则。学习并遵守武装冲突法,有利于进一步展示我军威武之师、文明之师的风采。从历史看,中国军队在边境自卫反击作战中,对武装冲突法的遵守执行是世界领先的,其文明程度也已昭示世人。同时,学习并遵守武装冲突法,是我军完成军事任务树立和平形象人道形象的一个要求,也有利于赢得国际舆论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我军顺利完成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等涉及的一系列任务。学习并遵守国际法,还有利于规范各级军事指挥员、战斗员的行为,并确保战争有序展开。

王新建大校与各国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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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建大校与各国学员。

问:中国将如何推广国际人道法?

刘:推广国际人道法必须从我们国家和军队的现实出发,结合我军的实际逐步开展。目前,我国已参加了《日内瓦公约》等人道领域里的几乎全部国际公约,并在刑法、国防法等国内法律中对相关人道保护做了规定,还制定了关于识别性标志红十字使用办法的规定。为与国家法律相衔接,随着军事立法的深入开展,还会在有关的军事法领域做出相应的规范。

问: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部队,外界对中国军队在推广国际人道法方面也比较关注?

刘:我想外界关注中国军队如何推广国际人道法是十分正常的,但前提不是因为中国拥有最大的部队,这个前提不准确。
中国拥有广袤的土地、大量的人口、漫长的疆界、复杂的地形和众多的邻国,拥有一定数量的军队是这些客观条件和环境决定的,不必大惊小怪。中国是全球和平、稳定、发展的重要政治力量,中国军队是维持世界和平、保卫国家安全和人民和平劳动的重要力量,中国军队对国际人道法已做的和将要做的贡献,决定了其在国际人道法推广方面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问:对于中国军队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之间的合作有何期望?

王:中国军队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早在十多年前就开始了交流,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与合作成果。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迁至北京,既表明你们对中国的重视,也为扩大双方的友好合作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中国军方愿意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开展更加积极、务实、开放的交流与合作,你们在交流与合作方面有什么想法和建议,包括在你们的年度计划中有关人道法的推广、研究和培训,有哪些设想,准备开展哪些项目,都可以和中国军队的外事部门交换意见,也便于军队外事部门在年度计划中通盘考虑并尽早做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