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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关于某些常规武器的公约》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将国际人道法的两条一般性习惯规则适用于特定武器。这两条习惯规则分别是:(1)禁止使用不分皂白性质的武器和(2)禁止使用属于引起不必要痛苦或过分伤害性质的武器。《公约》由一个框架文件和五个规制特定类型武器的单独议定书组成。尽管《公约》对可引发人道问题的特定武器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它并未减轻各缔约国应避免使用《公约》未涉及之武器的义 …

法律专题概述

1993年《化学武器公约》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属于禁止使用被认为不人道的武器之国际法条约的范畴。第一次世界大战一结束,使用化学和细菌武器的作战方法就遭到了公众舆论的谴责,此类武器的使用也为1925年《日内瓦议定书》所禁止。因而,该《公约》的通过从而巩固了一项与作战行为有关之法律的基本原则,据此,武装冲突各方在选择作战方法或手段方面并非不受限制。该《公约》的谈判是在裁军大会的框架下进 …

法律专题概述

司法保证和保障

无论犯罪人的国籍和犯罪实施的地点为何,对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加以惩治,是确保尊重国际法和司法公正的关键。各国的刑法和司法制度必须考虑起诉并审判这些犯罪的嫌疑人。然而,所有嫌疑人和/或被告人也必须享有一系列的程序保障和基本保证,旨在确保个人受到公正审判,保护他们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免遭非法或任意剥夺。 国际人道法咨询服务处 ADVISORY SERVICE ON INTERNATIONAL …

法律专题概述

引渡与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合作

为确保尊重国际人道法,国家必须建立惩治违反国际人道法行为的机制。惩治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经常需要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不仅因为相关诉讼参与人(被告人、受害人、证人等)可能具有不同的国籍或身处不同的国家,还因为最严重的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被认为影响了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如果与此类犯罪相关的证据位于起诉国以外的国家或者在几个不同的国家,国家之间的合作也十分必要。考虑到这些关切,国际法在引渡和在押人员移交 …

法律专题概述

在武装冲突及国际人道法未涵盖的局势中尊重与保护医疗救护

在武装冲突时,国际人道法规定了保护获得医疗救护的规则。这些规则对国家与非国家武装团体均具约束力。在未达到武装冲突程度的局势中,只可适用国际人权法与国内法。原则上,国际人权法适用于所有期间,除非国家决定克减相关规则。尽管国际人权法没有国际人道法规定的那么具体,但它也包含了一些保护获得医疗救护的规则。 国际人道法咨询服务处 ADVISORY SERVICE ON INTERNATION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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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军事行动常常致使不可替代的文化财产遭受毁灭,这不仅是该文化财产发源国的损失,也是全人类文化遗产的损失。由于认识到了这种损失的严重性,国际社会于1954年在海牙通过了《关于在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以下简称《文化财产公约》)。与该《公约》同时通过的还有一项关于占领时期保护文化财产的议定书(《第一议定书》)。虽然1954年《公约》加强了对文化财产的保护,但它的各项规定却并未得到始终如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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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道法中的民防

作战方式和手段的急剧发展造成了平民的伤亡、损失与痛苦,民防反映了那些希望通过国际人道法减轻此类状况的人们的愿望。正如1977年的0《1949年日内瓦公约第一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中所规定的那样,这一目标也普遍反映在受到攻击时保护平民居民的预防措施中。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第四公约》(就像赋予各国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那样)已经授予民防组织及其人员在外国占领下开展活动的权利。《第一议定书》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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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禁止杀伤人员地雷公约》

 杀伤人员地雷给世界各地的人们带来了苦难,而《关于禁止使用、储存、生产和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及销毁此种地雷的公约》(《杀伤人员地雷公约》)正是针对此情况之国际应对措施的一部分。《公约》以可适用的国际人道法习惯规则为基础。这些规则禁止使用属于不区分平民和战斗员性质的,以及可造成不必要痛苦或过分伤害的武器。该《公约》于1997 年12 月3 日在渥太华开放签署, 并于1999 年3 月1 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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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集束弹药公约》

在遭受过集束弹药攻击的国家已有数千名平民伤亡,而《集束弹药公约》正是为了应对集束弹药造成的苦难。2008 年5 月,107 个国家缔结了禁止此类武器的国际条约。促成本公约的谈判属于・奥斯陆进程・的一部分,该进程由挪威率先发起,其目标是到2008 年底之前缔结一项关于集束弹药的条约。公约已于2008 年12 月3 日开放签署并于2010 年8 月1 日生效。 国际人道法咨询服务处 ADVISO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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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

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1977年《附加议定书》是规定给予武装冲突受难者援助与保护的主要条约。为了获得这些条约所提供的保证,最重要的是各国必须尽最大可能实施这些条款。这就要求各国通过许多国内法律和规章。例如,各国必须就以下方面确立一些法规:惩治违反人道法的行为,红十字与红新月标志的使用和保护,以及被保护的人基本权利。另外,各缔约国有义务尽可能广泛地传播《公约》和《议定书》的知识。由于上述责任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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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图书馆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图书馆于1863年设立,与委员会的档案处一起,共同为研究委员会与国际人道法提供不可或缺的文献参考资料。

国际人道法条约

国际人道法的基础是一系列条约,特别是1949年日内瓦四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以及一系列其他文书。

习惯国际人道法

习惯国际法由源自"经接受为法律的一般实践"的规则所构成,并独立于条约法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