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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如何在人道局势中满足儿童的需求,实现儿童的权利?

第37届人权理事会,儿童权利日

我们如何在人道局势中满足儿童的需求,实现儿童的权利?来自不同层面的实践与教训”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声明。发言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法与政策部主任海伦•德拉姆。

就人道局势中的儿童权利而言,现有的人道与人权法律框架之间有何联系?它们面临怎样的挑战?

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出席一年一度的儿童权利日活动,并向大家介绍在人道局势中保护儿童的法律框架所面临的挑战。我今天的讲话要列举三个实例,希望借此让在座各位了解适用法律框架间极强的互补性。之后我会谈谈法律在实施上的不充分、不完整(选择性实施)所造成的挑战。

法律框架互补性的第一个实例无疑是贯穿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和难民法的对儿童权利和儿童保护的特别优先权。《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动,均应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各缔约国应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作为补充,习惯国际人道法规则规定,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有权获得特别尊重与保护。这些均为法律义务,我们已经共同目睹义务未得到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儿童仍然由于人道局势中固有的风险而受到极为严重的影响。如今,在所有难民当中,有超过半数是儿童。仅2016年一年,冲突局势就造成超过8000名儿童遇难或残疾。

法律框架互补性的第二个实例是,《儿童权利公约》重点要求缔约国努力确保没有任何儿童被剥夺获得医疗服务的权利——该项义务适用于任何情况,无论是和平时期,冲突期间,还是其他紧急局势中。具体而言,在战争期间,国际人道法力图在民众最需要医疗救护体系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方对其造成的破坏,对医疗救护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如医务人员、医院及其他医疗设施,以及医疗车辆)给予特别保护,使其免受攻击、威胁和阻碍。这些也都是法律义务,同样的,我们也已经共同目睹义务未得到履行所造成的后果:针对医务人员的暴力攻击不仅持续造成直接人员伤亡,而且还产生长期影响,导致整个医疗体系崩溃——各个社区本就承受武装冲突的苦难,如今还要面临医疗危机,传染病随之增加,儿童伤亡激增。如果没有正常运作的医疗体系,充分实现健康权(包括儿童的健康权)、普遍医疗服务以及与健康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将会成为泡影:事实表明,生活在受冲突影响国家和脆弱局势中的儿童在5岁前夭折的几率是其他国家儿童的两倍。

第三个实例,《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儿童有受教育的权利。在战时,国际人道法规定交战各方为儿童获得教育机会提供便利,将学校作为民用物体加以保护,并要求各方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保护在其控制下的此类民用物体不受攻击的影响。这些都是一些关键的法律义务。如果它们未得到履行会怎样?我们看到,人权理事会高级专员的报告强调,全球有25%的学龄儿童生活在受人道危机影响的国家,而这些儿童占所有小学和初中失学儿童人数的43%。

的确,尽管在法律框架相互衔接的地方可能会产生错综复杂的相互作用问题,但国际法学界已经开发出解读工具,在具体案例中指导法律的适用。相互作用问题并不是我们面临的首要挑战——这些规则并不是极其复杂。相反,最大的挑战其实是我们能否在真正意义上实施现有法律框架,为儿童提供有效保护。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不仅担心法律实施不充分,还担心法律实施不完整(选择性实施),导致归为特定类别或贴上特定标签(如"移民"或"女童"等类别,以及"暴力极端分子"等标签)的儿童更易遭受低于现有法律保护标准的待遇。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注意到,这种标准的降低表现在多个方面。例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当今的很多局势中发现羁押儿童的现象激增。特别是在儿童与武装团体有关联的情况下,我们对一些新出现的政策与做法表示担忧。这些政策与做法有违国际法规定,以年龄为由对儿童进行区别对待——仅凭对儿童表面成熟度的主观认知就将他们笼统地分为"好孩子"和"坏孩子"。例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观察到一些国家有不当做法,其中包括儿童达到一定年龄,就将其与家人分离;任意设定年龄界限,并以此为由拒绝为儿童返回原籍国提供便利。最后,我们注意到,与武装团体有关联的幼童因刑事犯罪指控而遭到审判:各国根据低于国际标准的刑事责任年龄对儿童进行起诉。

最后,我想再讲一点。在回应国家边界或国家安全问题时,拟定法律条文在政治上并不总能尽如人意,甚至是在有关儿童的事宜上也是如此。毋庸置疑,我们面临的人道危机会引发棘手的政治问题,并造成民怨。但法律提供了应对这些困难的审慎机制,并代表了保护子孙后代工作所必需的共同基础。所有儿童(没有年龄、性别、移民地位、宗教之分,不论他们是否与武装团体有关联)都享有适用法律框架赋予他们的保护。

在这一点上,我呼吁在座各位及各国政府在当今人道危机中一视同仁地实施、适用并执行这些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