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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专题概述

武装冲突越来越多地在人口中心地区爆发,并且通常使用原本设计用于野外战场的武器系统。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具有大范围杀伤效果的爆炸性武器很可能造成不分皂白的后果。这些武器是造成平民伤害,破坏其赖以生存的基本服务的主要原因。

要讨论的是什么武器,谁会使用它们?

爆炸性武器是由高爆物质的爆炸激活并产生冲击力和破片杀伤效果的武器。

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会引发关注的爆炸性武器是具有大范围杀伤效果的武器。如果在野外战场使用这类武器,一般不会引人关注,但如果利用它们攻击人口稠密地区的军事目标,其杀伤效果对于平民来说往往是不分皂白和毁灭性的。

爆炸性武器可能造成大范围影响,因为其使用的个体弹药毁伤半径大、其发射系统缺乏精度及/或发射多弹药进行大范围打击。这类爆炸性武器包括:大型炸药和导弹、间接瞄准武器系统,如迫击炮、火箭弹、火炮、多管火箭炮以及特定类型的简易爆炸装置。

多数武装力量和很多非国家武装团体都持有这种武器。尽管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这种武器的典型后果通常是可预见的,但武装冲突各方极少调整自己在城市环境中作战的手段和方法。

什么是人口稠密(密集)地区?

术语"人口密集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应被理解为"平民集中地"的同义词,国际人道法将其定义为"平民或民用物体集中的城镇、乡村或其它地区"。

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的人道后果是什么?

近年来的武装冲突表明,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具有大范围杀伤效果的爆炸性武器是造成平民伤亡和民宅及重要基础设施损毁或破坏的一个主要原因。

其对平民健康造成的后果不只是死亡、人身伤害和残疾,还包括对心理健康的长期影响。医疗设施和服务应对大量伤员涌入,为其疗伤以及提供充分照顾的能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如对重要基础设施造成附带损害,则会导致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攻击的衍生效果。衍生效果不是非常明显,但同样具有破坏性。比如,对医院的破坏可能会中断医疗服务,转而可能导致患者的死亡。对像水电设施、供应网络等尤其易受爆炸性武器影响的重要基础设施的破坏会严重毁损平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服务,导致疾病的蔓延和进一步死亡。

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持续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上述影响会加剧。最终,幸存者除了离开别无选择,从而增加了流离失所者的数量。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立场是什么?

由于具有大范围杀伤效果的爆炸性武器极有可能造成不分皂白的后果,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号召武装冲突各方避免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它们。

国际人道法对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如何规定?

尽管国际人道法没有明确规定在人口稠密地区内使用爆炸性武器的问题,但毫无疑问,任何此类使用都必须遵守规制敌对行为的国际人道法规则,尤其是禁止直接攻击平民和民用物体、禁止不分皂白及不合比例的攻击,以及攻击时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的义务。

不分皂白的攻击是指不加区分地打击军事目标和平民及民用物体,主要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武器无法瞄准特定军事目标,或其效果无法按照国际人道法的要求加以限制。

不合比例的攻击是指可能造成平民受伤、死亡、民用物体破坏的附带损害,或三种情形均有,且与预期的具体而直接的军事利益相比损害过度的攻击。

近些年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产生的种种迹象引发了关于使用这些武器之人如何解释和适用国际人道法规则的严重质疑。鉴于爆炸性武器可预见的效果,在涉及人口稠密地区范围内,一个攻击方遵守国际人道法的能力取决于其采取的作战手段和方法。在任何情况下,即使它无法获取更具区分能力的可替代武器或战术,它也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

是否需要新的规则来规制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

关于现存国际人道法规则是否足以规制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是否需要明确其解释,或者是否需要制定新的标准或规则来更好地保护人口稠密地区平民的问题,目前观点各不相同。

这些专家观点以及军事实践中的分歧可能指向国际人道法规则解释的模糊之处。这些模糊之处需要依照国际人道法保护平民和民用物体之首要目标来解决。

一些冲突方故意在人口稠密区内开展军事行动难道不构成问题吗?

在城市战争当中,军事目标和平民及民用物体混杂在一起,这给冲突各方带来了很多挑战。敌方往往利用平民作掩护,故意在人口稠密区内开展军事活动,从而危及平民。然而,这种不合法的行为并不能免除军事指挥官最小化平民在攻击中所受附带损害的责任。该责任在人口稠密地区更为重要,并且可能要求使用替代性武器及/或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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