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

武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2015年联合国大会上的发言

联合国大会第70届会议,第一委员会,关于所有裁军和国际安全议程项目的一般性辨论,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发言,纽约,2015年10月15日。

今年联合国成立70周年,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契机,得以思考国际社会在《联合国宪章》所要求的推进"裁军及军备管制"方面所取得的进展。针对这些思考,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一个以通过推动并加强国际人道法(又被称为武装冲突法或战争法)来保护和援助武装冲突受害者为使命的人道组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过去70年(事实上是上个世纪),武装冲突的典型特征是使用能向一个广阔地区远程释放巨大爆炸力的武器系统。大型炸弹和导弹以及包括迫击炮、火箭炮、火炮和多管火箭炮在内的间接瞄准武器系统特别适合在开阔战场作战的军队。但使用这些武器攻击位于人口稠密地区的军事目标时,就很容易产生不分皂白的效果,正如我们在不断发生的武装冲突中一直看到的那样,这经常给平民带来灾难性影响。非国家武装团体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简易爆炸性武器也导致了巨大的苦难。除了直接造成死亡、受伤和损毁外,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爆炸性武器还给平民带来了严重的"衍生"后果,如果敌对行为长期持续,这种影响还会加剧。对诸如水利和电力设施以及供电网等关键民用基础设施的附带损害会严重妨害平民居民赖以生存的基本服务,包括医疗服务。这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威胁平民的生命和健康,导致他们流离失所。

因此,很明显,应避免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影响范围巨大的爆炸性武器,因为这类武器很可能具有不分皂白的效果。这个问题引起所有国家的担忧,而不仅仅是那些目前正卷入武装冲突的国家,因为在大多数武装部队的军火库中都发现了此类武器。从目前已经证实的大规模平民伤害来看,各国有必要阐明,它们在人口稠密地区开展敌对行动时,如何确保其武装部队在武器选择方面遵守国际人道法。ICRC邀请各国公布本国相关的政策和实践,包括因某些爆炸性武器所固有的不精确性或者面积效应,而对在人口稠密地区使用此类武器所施加的限制。这有助于大家了解关于这一重要人道问题的讨论,帮助武装冲突当事方诚实遵守法律,并最终为人口稠密地区的平民提供更好的保护。

将近70年以前,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一项决议就渴望"摒除国防军备中原子武器以及其他一切为广大破坏之主要武器"。但70年过去了,与全面禁止化学和生物武器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核武器仍然是一种尚未被全世界禁止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现在,正如《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于2010年所明确表示的那样,人们前所未有地认识到使用核武器所造成的灾难性人道后果,正因如此,现状就更加令人难以接受。2013年和2014年分别在奥斯陆、纳亚里特和维也纳召开了三次关于核武器人道影响的国际会议,听取了使用核武器将会造成难以想象之苦难的证据,它会对人、社会、医疗服务系统和环境造成直接和长期的影响。近来,ICRC和日本红十字会还公布了令人震惊的调查结果,在广岛和长崎原子弹爆炸70年后,红十字医院仍在治疗数千名遭受辐射长期后果折磨的幸存者。

核武器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这一有力证据促使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得出结论,很难设想核武器的使用如何能够符合国际人道法。据此,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呼吁各国基于现有承诺和国际义务,协商制定一部具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协定,从而禁止使用并完全消除核武器。

在国际局势不稳定时,一些国家可能会冒险把核武器视为维护自身安全的工具。但严肃地说,可造成灾难性且不可逆转之人道后果的武器无法保护平民或全人类。现在,绝大多数国家都认识到,不能再忽视核武器的人道影响,必须支持一切核裁军的努力。今年早些时候,ICRC主席彼得·毛雷尔先生呼吁所有国家确立一个有期限的框架,以协商制定一部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禁止使用并消除核武器的协定,并考虑此协定可采取的形式。与此同时,对有核国家而言,要根据现有承诺在其军事条令中降低核武器的作用,并减少处于高级战备状态的核武器的数量,以降低故意或意外使用核武器的风险。今天在这里,我们重申这些呼吁。

与使用核武器的风险相关的是对外层空间武器化的担忧。尽管《外层空间条约》明确禁止在轨道上放置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却没有明确禁止放置其他类型的武器,尽管实际上所有国家都支持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可以肯定的是,在武装冲突中任何出于敌对目的而使用外层空间的行为(即无论是在外层空间、从外层空间、向外层空间抑或通过外层空间使用任何作战手段和方法)都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尤其是区分原则、比例原则及攻击中的预防措施原则。重点要强调的是,虽然主张国际人道法适用于太空战,但ICRC决不容忍外层空间的武器化,联合国大会已多次做出决议,力图预防这一点。关键在于,一旦爆发外空战争,就不能有法律真空。

然而要在外空战中遵守国际人道法非常具有挑战性,因为大部分用于军事目的的太空人造卫星或其他系统同时也整合了民用功能。通过动能或非动能手段攻击这种高度整合的"两用"系统——譬如妨害依赖天基通讯系统的医疗服务和其他基本服务——可能给地面数百万平民带来严重的人道后果。此外,利用动能攻击空间物体特别容易制造出无数空间碎片,这些碎片可能会在轨道上留存数十年,从而妨碍和平利用外空。在考虑对军事利用外空施加限制的同时,各国必须审慎衡量外空战给平民居民造成的广泛影响。

同样,在声明网络战也必须遵守国际人道法时,ICRC也决不是鼓励在武装冲突中出于敌对目的使用网络空间,而仅仅是强调,如果使用网络手段,这些手段就必须符合国际人道法。联合国"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发展政府专家组" 在其2015年的报告中提到了"在适用的情况下,既定的国际法律原则包括人道原则、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和区分原则" ICRC对此表示欢迎。但与空间制度一样,计算机网络技术渗透了平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就使得攻击此类网络的潜在后果成为一个令人担忧的人道问题。

另一个人道关切领域是无需人类介入就能独立选择并攻击目标的武器系统的发展。这涉及许多武器系统,被称为自主武器系统,有时又被称为"致命自主武器系统"。在《某些常规武器公约》的框架内,政府专家和独立专家之间对这些武器在法律、军事和伦理方面产生的影响所进行的讨论已表明,对武器系统关键功能的控制权必须保留在人类手中这一点已形成广泛共识。考虑到军用机器人技术的快速发展,现在对各国而言,迫切需要考虑人类对武力使用的控制在什么情况下是有意义的、适当的或有效的。ICRC鼓励各国现在将注意力转向对武器系统关键功能的自主性施以限制,确保其使用符合国际人道法,并且在公众良心所能接受的限度内。

所有国家都有责任确保尊重国际人道法,不仅在新武器的研发和使用方面,而且在武器转让的决策方面。各国已在《武器贸易条约》中明确承认了这一点,该条约确立了负责任的武器转让的全球规范。在要求各国做出武器转让决定时考虑尊重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并采取措施防止武器转作他用时,《武器贸易条约》旨在确保武器最终不会落入那些打算用它们来实施战争罪、严重侵犯人权或实施其他严重犯罪之人手中。这最终将会加强对武装冲突中平民的保护,这也是ICRC正在呼吁所有尚未缔约的国家加入该条约并善意履行其规定的原因。由于武器通过公开或秘密转让或者通过转用,不断流向一些爆发最惨烈武装冲突的地区,诸如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中东和非洲的某些地区,因此迫切需要弥合法律与实践之间的差距。这样做,也是为了践行70年前《联合国宪章》所做出的"军备管制"的承诺。